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是学生的,由于其没有工作,不存在误工费,也就并没有相对应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有工作收入来源的受害人因发生车祸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车一般由交警进行扣留,然后交警委托相应的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事故车达到报废标准,则报废;若可修复,则修理。同是在鉴定完毕之后,需要在五天内通知车主提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