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执行人的财产的调查方式包括: 1、在电脑系统上查询,执行法官可以在执行案件立案之后,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方位的调查。 2、现场调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提供财产线索或者下落不明,则执行法官会上门走访,了解具体情况。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