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聘用制教师与人事代理教师在聘用合同期限和解除条件上存在明显区别。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用制教师的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而人事代理教师则属于学校自招、没有人事管理权的特殊岗位教师。此外,聘用制教师在连续旷工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下,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而人事代理教师则没有类似规定。 法律分析 (1)聘用制教师 是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国家人社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简称《条例》实施后,招聘的教师。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人事代理教师 属于学校自招的,没有人事管理权的特殊岗位教师。与“聘用制教师”有两个明显的区别。 拓展延伸 教师合同的续签条件是什么? 教师合同的续签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师在合同期间需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质量,没有严重违纪或不当行为。其次,教师需要完成所负责的教学任务,并达到学校设定的教学要求和学生评价标准。此外,教师还需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和教育活动,展示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成果。最后,教师需与学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综上所述,教师合同的续签条件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质量、教育能力、职业操守和与学校的合作关系,以确保教育教学的持续稳定发展。 结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聘用制教师的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如果教师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而人事代理教师是学校自招的特殊岗位教师,没有人事管理权。教师合同的续签条件包括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达到学校要求,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和教育活动,与学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质量、教育能力、职业操守和与学校的合作关系,确保教育教学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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