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专属管辖,能 提出管辖权异议 ,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 ,是指人民 法院受理案件 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权 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