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生证可以跨省使用么? |
释义 | 能使用。《准生证》,只要在有效期内,不管是由那个地方的计生部门下发的,均可在全国通用。现阶段,居民办理准生证以后是不强制要求在办理准生证(生育登记)所在地进行生育的,公民办理准生证(生育登记)以后,是可以选择到异地进行生育。由于现阶段,准生证(生育登记)都要求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对于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会出现异地生活生育情况,因此计生部门不要求必须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生育,公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资料以后,直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相关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以后,在异地生育孩子。 生育问题不仅关乎着每个小家庭的幸福,也是国家的基本大计。准生证是小宝宝来到这个世界时需要持有的一种特殊“身份证”,表示国家对这个小朋友身份的认可。一般来说,准生证在孕妇分娩前就应该准备妥当。 准生证的主要用途大致可以罗列为以下几条: 1、产妇去医院分娩的必备证件。准生证能够证明孩子的“合法性”,不少正规的大医院是不允许接纳没有携带准生证的孕妇入院产子的。所以为了孕妇能够及时入院、宝宝可以顺利降生,必须要在预产期来临之前准备好准生证。 2、用于开据出生证明。在开出生证明必备的证件中就有准生证这一项,没有准生证,就不能对孩子的身份进行证明,也就意味着上不了户口。孩子没有户口对于今后的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方面有非常大的影响,不能让宝宝从一出生便是个没有得到法律承认的“空降兵”。 3、支持我国的计划生育大计。没有准生证的宝宝相当于占用了计划外的生育名额,今后的生活会受到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规定的约束,而对于父母来说一系列的惩罚自然是免不了的,比如交罚款。所以推行准生证的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能制约人口数量的增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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