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算行政诉讼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劳动关系仲裁法主要管理什么? 关于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管辖规定: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同时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管辖临时工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三、对仲裁裁决不服如何处理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的情形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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