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土地怎么补偿 |
释义 | 一、建筑土地使用动迁补偿是怎样的 建筑土地使用动迁补偿是按照原有的面积进行赔偿,房屋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面积有差异时,房屋拆迁一般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置换或者返还,不考虑土地面积的大小,或者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二、动迁房如何去办房产证 (一)动迁房应该按照如下程序去办房产证: 1、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 2、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3、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 (二)动迁房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三)动迁房去办房产证时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共维基金发票办证联;其他必要资料。 三、出让动迁房是什么意思 出让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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