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来源,但证人可能因故不能到庭作证,这将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一定影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应对关键证人的缺席,但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76条规定,证人必须到庭作证,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应当向法庭提交书面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法庭可以组织当事人出庭作证,或者委托公证机构出具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提请证据保全,保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保全证据的目的达到为止。 以上是应对关键证人缺席的三种方法,可根据案件情况选择使用。在证人不能到庭作证的情况下,可采取组织当事人出庭作证或委托公证机构出具证明的方式;或者提请证据保全,以保全证据的目的达到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