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负同等责任的双方,非机动车方其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人员的医疗费不超过1万元,交强险医保范围内赔付。 非机动车方财产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人伤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机动车方承担60%,非机动车方承担4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