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各有一套房婚后并不算是两套房。因为婚前就有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在结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个人财产除非是做了特殊的约定,不然是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婚前各自付首付,分别登记在各自名下,然后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也并不是个人拥有了两套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