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到期公司能续签 |
释义 | 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同意续约的将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业委会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签约并且备案。 一、没有续签物业合同的房子要不要交物业费 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 二、需要多少业主签字才能成立业委会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才能成立业委会。 业委会是由整个小区内的业主构成的,但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才能决定相关事项。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三、业主委员会职责主要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以下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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