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相互保重疾险,是否会被卡既往病史? |
释义 | 法律分析:投保相互保重疾险,是否会被卡既往病史?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保险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保险公司不得在投保时要求消费者披露既往病史,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健康证明或调查其病史,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要求披露既往病史,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对于已经确诊的疾病提出索赔而拒绝给付保险金。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在销售保险产品时,要求消费者提供与保险产品无关的证明材料。 3.《保险营销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保险营销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和材料。 4.《保险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健康证明或者进行健康调查,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总结:投保相互保重疾险时,保险公司不能要求消费者披露既往病史,但在理赔时可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进行调查,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投保前需要了解相关保险法律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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