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进行退款? |
释义 | 在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后,如果买方因无法支付房屋价款而反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因贷款政策变化或限外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退房可与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协商。 法律分析 在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后,如果买方因无法支付房屋价款而反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五、因限外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 退房可以与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协商。 结语 在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后,如果买方因无法支付房屋价款而反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是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三是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四是因限外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五是因限购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退房可以与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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