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意思:是驾驶车辆时应该遵守道路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一款规定,多应用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因为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事故,如侧翻,撞护栏或者撞树。常见的因操作不当而发生的事故有:手机或东西掉下来后,驾驶人一手拿方向盘,一手伸下去拿;雨天路滑,车速过快;开车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突然被前方物品吓到后猛打方向盘;接打电话等。作为驾驶人,我们应当集中注意力开车,遇到要解决的事情,先把车停靠路边,确保安全后再做其他的事情,这样能减少意外的发生。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的用以保障交通安全的强制性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予以遵守,如果违反了有关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本法即是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法律。本法的各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都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是国务院制定的关于交通安全的行政法规,它在法律效力上仅次于交通安全法律,在全国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得到遵守。第二类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交通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在本地区内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地区内应当得到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