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到登记处去办理吗 |
释义 | 协议离婚是需要去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起诉离婚,应当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非婚姻登记处。 一、民法典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一般是指,因为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准备离婚,需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协商完毕。之后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其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确认双方感情破裂、婚姻无法挽回后,会给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最后分发离婚证。 二、登记结婚在哪里办理 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要去哪一方的民政局办理,到男女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都可以。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异者申请再婚时,还应当持有离婚证明。 三、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已经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男女各两张红底或者蓝底的两寸免冠单人照片。其中,离婚协议书中要包含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意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要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申请了之后还要经过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审查,审查过符合登记条件的,最后会予以颁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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