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员工被辞退的情况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除非劳动者违反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一系列严重违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继续原工作,或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另外,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