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一方也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向人民法院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生效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立即终结。 一、法院调解书算离婚证吗? 法院调解书算离婚证,与离婚证有同样的效力,都可以证明当事人已经离婚的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第二次开庭离婚法官会问什么 第二次开庭离婚的,法官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询问。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法官会按照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询问,主要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人民法院进行询问后,发现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三、民法典没感情了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 没有感情了,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话,可以这样做:男方直接向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向法庭列举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情形,以此证明和对方已经没有感情了,无法再共同生活了,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之后,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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