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
释义 | 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可前往民政局办理,需要带的证件有:结婚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和双方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前往法院起诉,递交离婚起诉状,等待法院审理与判决。 一、离婚用不用拿户口本 需要户口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结婚证;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离婚协议书;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 二、集体户口怎么办理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亲自办理。如果是集体户口,就需要去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单页(类似于卡片的户口),并带上其他证件,再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是诉讼离婚,户口簿不是必须的,可以选择在对方的户籍地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一方不回来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方不回来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手续如下: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2、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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