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里的股东都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退股权; 6、知情权;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9、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10、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一、股权指什么意思 股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是股东通过出资或受让等合法方式,拥有公司股份或者出资份额,并因此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可转让权利。 股权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包括: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9)股东诉权等等。 二、股东权利可不可以继承 股东权利一般是可以继承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若公司章程并未限制股权继承的,则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如果公司章程有限制的,则可能不能继承股东资格。股东权利是否可以继承,要看公司章程的股东。 股东权利内容有: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三、如果发现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办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以下权利,来维护公司或者自己的利益: 1、股东可依法行使知情权,例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查阅会计账簿等; 2、股东可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5、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6、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