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城市新区开发的原则如下: (1)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要以规划先行为指导原则,就是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科学规划,正确处理城市新区的规划; (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 (3)坚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安居的舒适程度,建设和谐社区,为市民提供充足的买得起的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