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有: 1.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2.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 3.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4.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一、检察院提交法院之后多久判刑呢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 交通十分不便、重大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其他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二、起诉离婚案延期吗 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可以改变吗 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可以改变,但是应当在法定情形下,具体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