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天津的相关政策显示,天津社保大额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在职职工每人每年26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60元。每月1月扣除,在2月份发放工资时体现。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2013年度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10号) 为确保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的平稳运行,保障患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经市政府同意,对2013年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在职职工由每人每年230元调整为260元,退休人员由每人每年330元调整为360元。今后年度的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