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章程不可以对抗第三人。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由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协商制定,载明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其约束对象主要是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