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
释义 |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写法是:首先写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然后说明申请哪些事项以及申请依据的事实和申请理由,最后写明申请的对象、日期,然后进行签字盖章。 管辖权异议的具体条件如下: 1、管辖权异议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一般情况下,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是被告。由于受诉法院一般是原告起诉时选定的,因而,很少发生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被告参加诉讼受被动应诉,因而大多数管辖权异议时被告提出的。对于第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要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2、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意义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间,为其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期满被告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视为无意义和放弃异议权的行使,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3、辖权异议只能在第一审中提出。在二审、重审、再审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只能选择和应诉的法院,不能选择上诉法院、重审法院、再审法院虽然第二审程序中也有一个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问题,但从立法本意看,当事人在第二程序,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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