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未到场能办理的结婚登记么 |
释义 | 一、一方未到场能办理的结婚登记么 1、一方未到场不能办理的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本人没有到场签字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应么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本人没有到场,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是婚姻登记存在瑕疵情形,当事人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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