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是: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 1、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 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