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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一审庭审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庭审准备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出示 证据 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1.合议庭评议 2.宣告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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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