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产债务的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