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可以一直上诉吗,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败诉可以一直上诉吗 败诉不可以一直上诉,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上诉一般只有一次,并且必须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你收到时计算15天内可以向一审法院主办法官递交上诉状,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是是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二次审理就终结审理了。除非案件进入重审、再审步骤才再有所谓的上诉,这个涉及到法律实务的问题了。所以在不计算重审、再审的可能的情况下,上诉只能有一次。《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十五条自诉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但是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因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或者没有履行相应诉讼义务而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除外。 二、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1、必须有适格的上诉人。 被告人;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3、需要注意: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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