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人员怀孕能辞退吗 |
释义 | 怀孕的劳务派遣人员,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不得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一)首先需要确认试用期被辞退的原因,针对不同原因的辞退,劳动者有不同的权利,具体包括: 1.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系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辞退劳动者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系无过失性辞退,如出现由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情形,公司辞退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用人单位因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等情形进行的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则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6.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并且年限不超过12年。 (二)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被辞退属于应当支付补偿金或者可以要求赔偿金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四)对于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系用人单位的原因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五)试用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劳动仲裁时,可以通过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二、辞退孕妇赔偿多少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非因工负伤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如果还在医疗期内,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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