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添加老婆名字离婚,如何划分权益?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如果是婚前一方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都属于一方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则是为对配偶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双方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证上共同所有的房产权益? 离婚后,分割房产证上共同所有的房产权益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分割。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方式。法院会考虑双方的贡献、房产的价值、婚姻期间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分割。另外,如果有子女,法院也会考虑子女的利益进行判决。建议离婚双方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最终的分割结果将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而定。 结语 离婚后,房产证上共同所有的房产权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可按协议内容分割;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公平判决分割方式,考虑贡献、价值、经济状况等因素。为保障权益,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最终分割结果将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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