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根据起诉状进行陈述。民事起诉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内容。事实是提起诉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第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第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法伦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第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第二,依法伦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第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第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三)尾部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法院名称;二是落款也即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起诉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附项应当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起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