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原则上不可以。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明确规定:单位与员工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时不能降低薪资待遇,但是从体系解释的角度来说,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之一就是:降低薪资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所以可知单位至少要维持原薪资待遇。如果在续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时降薪,导致无法续签,合同解除,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与工龄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