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非法集资行为 |
释义 | 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权机构审批,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较为广泛的群体)吸收存款。在这里,特定的和不特定的对象是区分合法与非法的一个重要界限。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如投资房地产、境外理财、墓穴、企业周转资金等),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为常用手段。 典型形式如民间所谓的标会采用跑腿形式,以高利息为诱饵劝说、诱惑熟人集资,以达到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征: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以货币形式为主,还包括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一、非法集资有哪些法律后果 1、行政法律后果 (1)调查、取缔。根据《取缔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调查、认定、取缔非法集资行为,如需要侦察,应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对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采取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 (2)清退。根据《取缔办法》第17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缔,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没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者组建单位的,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清理清退债权债务。 (3)处罚。根据《取缔办法》第22条规定,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非法发行有价证券行为由证监会负责取缔。《取缔办法》第28条规定:取缔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 2、刑事法律后果 非法集资的恶性程度如果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则主要涉嫌《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等。 二、非法集资判多少年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1、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 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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