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犯罪手段残忍、性变态以及有性侵未成年儿童犯罪记录的性犯罪人,实行绝对的信息公开,进而将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并不大的犯罪人排除在公开之外,对其他性犯罪人酌情决定是否公开,这既有利于预防性犯罪,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对性犯罪人的过度曝光,有利于其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