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
释义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违反本《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 3、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广州市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政策如何? 广州市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政策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广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三条,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包括:连续工作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三倍。此外,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工资等级,还可能享受相应的补偿增长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其经济补偿的享受。最后,具体的经济补偿政策还需根据广州市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广州市对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进行了规范和执行。根据工龄和工资等级,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连续工作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支付二倍工资;满十年的,支付三倍工资。补偿标准可能还享受相应的增长比例。需注意劳动者的违法行为可能影响补偿享受。具体政策操作需遵循广州市相关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