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如下: 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撒销权; 2、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给予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 表见代理的意义是承认外表授权;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使善意相对人不因相信表见代理人的行为发生了变化。 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如下: 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2、表见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善意相对人主张撤销时,被代理人不得主张表见代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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