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其独资企业所承担的责任为无限责任,同时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若其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即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