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可以设立单独账户。分公司一般都是非法人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设立单独账户,可以单独进行经济往来,但总公司可以对账户使用进行一般规定管理。分公司的主要区别是在税务上: 1、非独立核算,不能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能单独领用发票,可以在总公司下设单独账户,统一纳税; 2、独立核算,能单独开立基本账户,能单独领用发票但也要单缴纳税金。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