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更改电子税务局财务负责人 |
释义 | 更改电子税务局财务负责人的流程如下: 1、新的财务负责人先操作实名认证; 2、企业选择企业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 3、在申请表处点击增加添加变更项目,选择财务负责人名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一起增加操作变更; 4、点击下一步,转到选择办理方式界面,选择全成无纸化; 5、点击下一步,转到上传附报资料界面,上传相关资料,点击预览提交,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6、变更税务登记事项通过后,新的财务负责人选择自然人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可进入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模块操作绑定到企业。 离职后办税员的撤销流程: 1、财务人员处理企业的税务问题,当财务人员离职后,除了在企业内部工作交接之外,还要记得在电子税务局删除此办税人员的相关信息; 2、财务人员离职后需要去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地址、电话信息等。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以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等财务管理人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记电子税务局;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解绑,如果办税员离职或调整岗位后,公司没有即时变更办税员,办税员也可以登陆电子税务局解除自己的绑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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