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每周实行5天工作制(周六周是休息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出8个小时,如超出的加班小时必需额外支付加班费,同时法律还规定,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必需按正常工作中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要按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则要按3倍来计算!因此现在大多数企业的加班费计算都大相径庭(也有个别黑心企业是按当地的最低小时加班费来支付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1.5倍=正常工作日加班费(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2倍=休息日(周六周日)加班费(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费楼主底薪1000元,则每小时加班费计算如下:正常工作日加班费=(1000/20.92/8)*1.5=8.692715(元/小时)休息日加班费=(1000/20.92/8)*2=11.95029(元/小时)法定假日加班费=(1000/20.92/8)*3=17.92543(元/小时)上边计算公式的所用到的系数20.92是指:(一年365天-法定节假日11天)/12个月=月工作日20.92天。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