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登记莫名被注销怎么办 |
释义 | 一、居住登记莫名被注销怎么办 1、居住登记莫名被注销处理方法如下: (1)被注销通常是有原因的,建议你可以先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具体的情况; (2)即使被注销,符合相关的条件也是可以重新申请办理的,如果相关的机关不作为,你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3)通常来说,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再次申领居住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居住证注销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申办居住证注销; 2、受理:流管服务站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即时受理并出具《居住证注销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相关政策,一次性告知其办理所需文件; 3、注销:审查通过的给予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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