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哪里做? |
释义 | 因工伤致残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以向实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自己的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劳动能力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委派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劳动者进行伤残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劳动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一、伤残鉴定办理流程 因工伤致残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以向实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自己的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劳动能力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委派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劳动者进行伤残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劳动委员会根据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为6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会及时送达鉴定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伤残鉴定需要下列资料: 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4、身份证明材料;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工伤做伤残鉴定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骨折后能进行伤残鉴定么 骨折出院后需要等病情稳定了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是职工发生了工伤,导致了骨折,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由当事人或是当事人家属或是其人单位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后,需要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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