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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仍在贷款期间是否能够迁户口
释义
    贷款与迁户口无关,还贷款前可以迁户口。迁户口需提供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迁入证明,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批决议、签发准迁证等步骤。所需资料包括入户申请书、房产证或购房凭证、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如带亲属入户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
    房子还在还贷款时,可以迁入户口。贷款是否已经偿还与是否可以迁入户口无关。因此,即使贷款还没有偿还,也可以迁入户口。如果想要将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要提供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许迁入证明,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一、办理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义务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停止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指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的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关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二、需要携带的资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房产证或银行按揭购房凭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房地产买卖中心咨询注销表;
    3、自建住宅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土地运用证或疆土部门有关证明、规划答应证、施工答应证;
    4、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不含省内迁移,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
    结语
    迁入户口的流程相对繁琐,但与房屋贷款的还款情况无关。即使贷款尚未偿还,仍可迁入户口。要将农村户口迁入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许迁入证明,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资料核实、审批决议、准迁证签发等步骤。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入户申请书、房产证或购房凭证、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如有亲属入户,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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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