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必须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 1. 遗嘱必须是逝者亲自书写,并在法律规定的证人见证下签名或在证人前口述。证人必须同时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证人身份。 2. 遗嘱必须是自愿、没有任何欺骗或其他压迫行为的结果。 3. 遗嘱必须涉及财产分配的具体内容,而不仅仅是一个口头约定或一般性陈述。 4. 遗嘱必须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比如年龄、心智健康和法定继承人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遗嘱应当是遗嘱人自行缮写或者口述,并由遗嘱人在证人的见证下签名或者盖章;证人应当同时在遗嘱下面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证人的姓名、住所和证人的身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其对财产的处置,应当是遗嘱人自愿作出的行为,不能有欺诈、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情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遗嘱应当限于财产分配的具体内容,应当是具体的遗嘱条款或者遗嘱书,不得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性陈述。”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立遗嘱:(一)已满十六岁的成年人;(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监护人同意下,可以立遗嘱;(三)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具备劳动收入并独立生活能力的,可以立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