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条件是:一是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二是债权与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可以抵销,但根据债务性质、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拓展延伸 债务抵消与豁免:解析债务减免的法律机制 债务抵消与豁免是法律中常用的债务减免方式。债务抵消是指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彼此拥有对方的债权和债务时,可以通过相互抵消来减少债务的偿还金额。这种方式可以简化债务清偿程序,减少双方的经济负担。而债务豁免则是指债权人自愿放弃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从而使债务人免除还款责任。债务豁免通常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才能生效。债务抵消与豁免是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供一定的经济救济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结语 债务抵销是一种常见的债务减免方式,它可以通过相互抵消来减少债务的偿还金额,为债务人提供经济救济。同时,债务豁免也是一种保护债务人利益的措施,债权人自愿放弃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使其免除还款责任。在利用债务抵销或豁免时,债务人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