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死刑复核过程中,被判死刑的当事人也应当享有一定的权利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死刑复核应当保障当事人的查阅和复制案卷材料权利、陈述、申辩的权利、申请会见、探视的权利、申请辩护人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〇八条: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可以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死刑复核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应让被执行死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查阅和复制本案的全部或者部分案卷材料,但不得查阅和复制调查核实判决书和复核裁定书。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释》第五十四条:被执行死刑人在办理复核权义之前,可以向执行机关申请会见、探视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三条:被执行死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复核案件中提出陈述、申辩。被执行死刑人有权申请辩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