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人大代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人大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凡是需要人大代表集体做出决定、决议的议案,都属于表决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