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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
释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继承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意见分歧,进而发展成纠纷。一般来说,继承人自行协商,是最经济最简便的纠纷解决方式。谁继承多少,谁分享多少,只要大家协商一致,国家法律不加干预。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于协商解决完全基于相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
    2、调解
    由于继承人之间毕竟是直接的利益>中突,不易达成一致,当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制度,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人民调解,即民间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发生继承纠纷以后,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3条的相关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继承纠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继承纠纷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继承是因公民的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公民没有死亡,就不能发生继承。在现代法上,继承只能是从公民(自然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时开始。所以只有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畴。
    2、继承纠纷案件的主体范围具有特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继承人,只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此外,能够作为继承主体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是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死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的人依法只能成为受遗赠人。
    3、继承纠纷案件的客体范围具有特定性。继承是处理死者财产的法律制度。作为继承的客体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人的财产、国家或集体的财产都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公民虽然死亡,但如果未遗留任何财产,也不会发生继承。因此,继承是以私有财产的存在为前提的,在没有任何私有财产存在的社会,也不可能有财产继承制度的存在。
    4、继承纠纷案件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变更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不再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财产的主体必定要发生变更,要么移转给继承人,要么移转给受遗赠人。可见,公民死亡时发生的财产移转不都属于财产继承。
    二、继承纠纷有哪些分类
    1、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2、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而导致的纠纷,如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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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