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除非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否则人民法院不能中止探望权。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探视方式和时间,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探望对儿童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应当中止探望权,但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权。 法律分析 除非对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才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否则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母亲探望儿童,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视权。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如果对方不让见孩子,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您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子女抚养义务。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双方的情况,制定合理的抚养方案。如果对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法院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等。此外,您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过程中,您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尽可能地保护孩子的利益和权益。 结语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不让见孩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将考虑双方情况,制定合理的抚养方案。如果对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法院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保护孩子的利益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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